网站备案通知 [重要]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加强互联网管理,集中清理整顿互联网站的部署,根据信息产业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我公司为了配合和落实国家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相关规定,郑重要求所有利用我公司虚拟主机和主机托管的用户请于服务使用前按照我公司提供的表单填写您的网站备案信息,如有问题请致电010-62118214或010-62194675,也可发送邮件到icp@nihao.net。 对于未办理ICP证的经营性网站或者未经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不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资格,国家管理机构将依法对其予以关闭,甚至处以罚款。 注意:表单每项必须填写,否则无效! |